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
賣臺的技巧:昧良心、耍嘴皮
摘要:「賣臺」與緋聞的聯想
作者:王景弘
每看到馬英九瞪眼否認「賣臺」的指控,
便令人想到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否認他與陸文斯基的緋聞,
兩人說法都有異曲同工之「醜」:昧良心、耍嘴皮。
柯林頓臉紅脖子粗,豎起食指,信誓旦旦:
「我和那個女人沒有性關係。」說得斬釘截鐵,
「令人動容」,也叫人信以為真。
但事實證明他與「那個女人」確實有「不可告人之事」,
他只是耍嘴皮,把「性關係」定在最狹義的層次,並否認他有那檔子事。
他真正意思只是他沒有踢出臨門一腳,或認為變體郵票並不是郵票。
馬英九說他未出賣臺灣,說得一臉無辜,但他這句話可能有三種意思:
第一,他始終接受「一個中國」原則,臺灣並非國家,臺灣主權歸中國所有,
並不是臺灣人民所有,因此,把臺灣主權奉送中國只是「物歸原主」,
並不是「出賣」臺灣。
第二,他出賣臺灣的政策是一大批臺灣人,包括連戰、吳伯雄、江丙坤、
歐鴻鍊、陳肇敏、賴幸媛和立法院的國民黨臺灣人立委參加制訂與執行,
出賣臺灣的是臺灣人自己,跟他一個區區「區長」何干?
第三,和柯林頓老先生否認與那個女人的醜聞一樣,他只在偷雞摸狗,
尚未踢出臨門一腳,指他「出賣」臺灣豈非「冤枉」?
但是,他與中國的「勾搭」,一方面接受「一個中國」原則,
讓中國無中生有取得對臺灣主權的新口實;另一方面不顧主權、矮化臺灣,
凡事聽命和依賴中國,斷送臺灣獨立主權國家的生機。如果這不叫出賣臺灣,
那就讓人難以理解他是站在什麼立場發言。
有人說馬英九胡作非為是因為他「笨」,這未免太「失敬」,
看他在「革命實踐研究院」寫的自傳,雖屬八股,好歹理路清楚。
他和柯林頓一樣都很聰明,只是昧良心、耍嘴皮,
以為小老百姓純樸可欺,被他「出賣」了還在相信他「忠厚老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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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国寡民
岛民心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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